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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了本书

 

 

看书、写小说和旅游,是这一生的passion,旅游得看时间和金钱,而看书和写小说却可以随时随地,不得不说是非常幸福的事情。

爱写东西的人一定爱看书,目前我还没有遇到反例的。

每天上班通勤有2个多小说在地铁上,短篇小说可以一天看完一本,(例如毛姆的《面纱》长度就是可以天看完的)看书看太快,现在每次读完书都会逼自己写读后感,这样才对得起读过的书。

 

读了本书:

《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》

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

《毒木圣经》

《灵契》

《好兆头》

《剧院风情》

《远方的鼓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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